为持续深化“破梗阻·优服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攻坚年行动,全面提升机关中层处室办事服务质效,根据《2025年度全市万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温委办发〔2025〕20号)要求,现制定“机关中层类”履职成效评价实施细则。
一、评价对象
2025年度万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机关中层类”所有参评处室(站所)。
二、评价内容
(一)落实中心工作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全面推进“四大振兴”“强城行动”“十大攻坚”;是否存在“政令中梗阻”问题。
(二)优化服务效能情况。是否在为企、为民办事中主动服务,及时化解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是否存在办事“难、慢、繁”等影响企业和群众政务服务体验的“审批中梗阻”问题;是否存在“推诿扯皮”问题。
(三)正确履行职责情况。是否有力破解干部“六不为”表象背后体制机制问题;是否存在“助企中梗阻”“项目中梗阻”“执法中梗阻”等问题;是否存在过度留痕、层层加码、随意摊派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四)严守法律纪律情况。是否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求私利;是否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否存在政商交往中“亲而不清”“清而不为”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
三、评价方法及时间安排
由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牵头负责,以短信调查的形式对机关中层处室(站所)开展履职成效评价。具体方法如下:
(一)调查方式。采取向评价人员发送履职成效调查网络链接短信的方式,对参评处室(站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履职成效进行评价。
(二)调查时间。每季度对参评处室开展调查,今年共开展2次。
(三)调查内容。对参评处室(站所)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成效,以及机关效能、依法行政、落实基层减负、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履职成效调查。
(四)评价人员。短信调查的对象以县(市、区)与该参评处室(站所)工作职能对应的科室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单位分管领导为主;如果该参评处室(站所)与县(市、区)相关科室确无工作联系的,以主管局内设其他处室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为主。评价人员名单由各参评处室(站所)按规定口径确定并由单位统一报送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五)测评得分。对每个参评处室(站所)的履职成效评价设置落实中心工作、提升机关效能、正确履行职责、落实基层减负及严守法律纪律等五个方面情况的评价问题,每个问题均设置“满意”、“一般”、“不满意”三种评价答案,其中“满意”计1分,“一般”计0.8分,“不满意”不得分,以五个问题的平均分确定此条短信的评价分数,所有评价短信的平均分值乘以履职成效总分值(10分)算出该项得分。如果该项得分低于9分,按9分计算。
四、结果运用
每季度根据参评处室(站所)履职成效评价满意度测评结果直接赋分,全年按2次评价分值的平均分确定参评处室(站所)履职成效评价分值。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构建履职成效评价数据库,建立测评平台,按季度进行测评。各参评单位要按要求及时收集、报送评价人员相关联系方式,确保数据库准确、完整,在评议活动过程中,如评价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上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进行数据更新。
(二)提升机关效能。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持续深化“破梗阻·优服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攻坚年行动,坚持把提高机关效能、服务基层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在评议中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弥补短板弱项,以履职成效评价为契机,持续推进作风改进、服务提质。
(三)严守纪律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评议工作纪律规定和要求,严禁虚报漏报履职成效评议人员信息,严禁打击报复或干扰作出不满意评价的评议人员,严禁以各种形式拉票或干扰投票。对违反有关规定并经查属实的,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