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温州市本级万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评议标准
评议阶段 | 评议指标 | 类别 | 评价标准 |
日常评议(85分) | 服务对象评价 (30分) | 机关中层类 教育机构类医疗卫生类银保机构类国有企业类 社会服务类 | 参评处室(站所)按要求将管理服务信息报送至市万人评议综合网络系统(https://py-wzlzw.wenzhou.gov.cn/admin-dist/#/login),市评议办通过短信、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以30分为基准,按照“办理事项多,赋分权重大”的导向,通过正反向赋分确定服务对象评价分值。 其中,教育机构类参评对象的服务对象评价由市评议办会同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医疗卫生类参评对象电话回访由市卫健委负责实施;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机关中层类参评对象评价由市政务服务局负责实施,于每月25日前将评价结果汇总市评议办。 |
履职成效评价 (10分)
(注:各类别制定的实施细则详见市评议办网站(https://py-wzlzw.wenzhou.gov.cn/)“公告栏”。)
| 机关中层类 | 由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评价标准详见《2025年度温州市万人双评议活动“机关中层类”履职成效评价实施细则》。 | |
教育机构类 | 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评价标准详见《2025年度温州市教育系统万人双评议活动实施细则》。 | ||
医疗卫生类 | 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评价标准详见《2025年度温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万人双评议活动实施细则》。 | ||
国有企业类 | 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评价标准详见《2025年度温州市国资系统万人双评议活动实施细则》。 | ||
银保机构类 | 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评价标准详见《2025年度温州市银行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万人双评议活动实施细则》。 | ||
社会服务类 | 由市政务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评价标准详见《2025年度温州市万人双评议活动“社会服务类”实施细则》。 | ||
日常 评议 (85分) | 监督检查评价 (25分) | 机关中层类 教育机构类 医疗卫生类 国有企业类 银保机构类 社会服务类 | 见《监督检查评价标准》(附件1) |
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评价 (15分) | 见《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评价标准》(附件2) | ||
主管单位评价 (5分) | 机关中层类参评对象由主管单位对所辖处室(站所)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占20%、60%、20%的比例进行评价,于11月中旬将评价结果报市评议办;其它五个类别参评对象的本项评分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局等牵头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 ||
网络评议(15分) | 由市评议办根据日常评议情况,筛选确定100个左右参评处室(站所)参加网络评议,2024年度不满意处室(站所)直接列入网络评议。市评议办随机抽取部分评议人员对网络评议对象作出评价(“满意”计1分,“一般”计0.6分,“不满意”不得分)。 | ||
加分项(2分封顶) | 1.主要职能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彰的,加2分;获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的,加1分;获国家部委司局、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彰的,加0.6分。 2.受表彰对象为参评对象所在主管部门的,经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对承担主要任务的相关处室(站所)予以加分。一项工作获多层级表彰以及部门和个人同时获表彰的,取最高分计分。 3.表彰以正式文件为准,发文时间从上一年度数据统计截止日期至本年度数据统计截止日期。 |
附件:1.监督检查评价标准
2.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评价标准
3.“万人双评议”活动人员查处情况备案表
附件1
监督检查评价标准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及方式 | 计分 说明 |
专项 检查 | 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四大振兴”“强城行动”“十大攻坚”不力, 存在“政令中梗阻”等问题的,视情每例扣0.1-0.5分。 | 共25分,不设单项分值,所有扣分项目扣完25分为止。 |
在为企、为民办事中不主动服务,未及时化解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存在办事“难、慢、繁”等影响企业和群众政务服务体验的“审批中梗阻”问题;存在“推诿扯皮”问题的,视情每例扣0.1-0.5分。 | ||
破解干部“六不为”表象背后体制机制问题不力;存在“助企中梗阻”“项目中梗阻”“执法中梗阻”等问题的;存在过度留痕、层层加码、随意摊派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视情每例扣0.1-0.5分。 | ||
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力的,视情每例扣0.1-0.5分。 |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视情每人次扣0.1-0.5分。 | ||
明查 暗访 和监督投诉 | 推进万人双评议工作不力,或者在万人双评议活动数据报送、监督投诉处置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视情每例扣0.1-0.5分。 | |
网络投诉查实或其他违反作风效能、工作纪律或职业道德等问题的,视情每人次扣0.1-0.5分。 | ||
纪律审查及追责问责处理 | 因违反党纪及有关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0.5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1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每人次扣1.5分;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每人次扣2.5分;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的,每人次扣0.3分;受到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的,视情每人次扣0.1-0.2分。 | |
因违法违规,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0.5分;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每人次扣1分;受到降级处分的,每人次扣1.5分;受到撤职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受到开除处分的,每人次扣2.5分。 | ||
其他 | 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执法“三书同达”、“无证明化”改革等执法助企工作中不作为,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推诿扯皮造成重大舆情,或因办假案、人情案、关系案被查实,因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涉企执法不规范问题被投诉举报查实或者监督发现,因制度执行不严格、履职不到位导致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的,每例扣0.1-0.5分。 | |
参评中介机构出具的服务成果因质量问题被行政部门退回修改的,每例扣0.1分;发生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利用执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每例扣0.5分。 |
注:1.处分事项由主管单位主动发现并查处、整改到位的,免于扣分。
2. 相关责任人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追责问责处理的,按最高扣分值扣分;
相关责任人如系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的,按1.2系数加权进行扣分。处分事项若与职务因素无关且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予扣分。
3. 相关扣分事项的时间认定以上一年度数据统计截止时间开始至本年度数据统计截止日为止。
附件2
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评价标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 限扣 分值 |
12345政务服务热线日常办理情况 | 1.未按期答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件办理结果的,每件扣0.2分。 | 1 |
2.出现答复结果模棱两可、没有针对性或不全面、无实质性内容等办理不到位现象的,每件扣0.3分。 | 2 | |
3.承办中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拖而不办等现象的,每件扣0.3分。 | 3 | |
4.反映问题较为集中,且长时间未予以解决,导致群众多次、重复反映的,每件扣0.4分。 | 3 | |
5.承办中弄虚作假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被群众评价为不满意件的(属于无理诉求的除外),每件扣0.4分。 | 3 | |
6. 群众通过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络渠道等投诉、反映评议对象在优化办事服务、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面存在态度问题的,视情扣0.3-0.5分。 | 3 | |
合计 | 15 |
附件3
“万人双评议”活动人员查处情况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问题摘要 | 被处理人员 姓名及职务 | 处理时间 | 处理结果 | 根源剖析 | 整改措施 | 责任处室 | 整改时序 |
1 | ||||||||
2 | ||||||||
… |
填表说明:
1. 各主管单位需在每月25日前将本表报市评议办备案,逾期报送的,年底一律按被查扣分。
2. 查处情况包括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备案表要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并附相关处分文件等文书(OA邮箱报送路径:市纪委市监委-市评议办;联系电话:88969178)。
3. 教育机构类、医疗卫生类、银保机构类、国有企业类、社会服务类等参评对象需将备案表发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初步把关后报市评议办。
4. 相关问题整改完成后各主管单位需向市评议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所有问题原则上需在每年10月前完成整改。